昊辰(无锡)塑业有限公司涉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废气案 | 案情简介:无锡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昊辰(无锡)塑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进气管道断开,有机废气未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案件点评:昊辰(无锡)塑业有限公司虽然根据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不断提升废气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果,投入资金新增了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但是在管理上麻痹大意,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进气管道断开后未及时发现,导致废气处理设施形同虚设。此案告诫排污单位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不用要投钱更要用心,若是思想上不重视,终会导致污染物无法得到有效处理,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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